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 中華民國99年6月2日印發
案由:
本院蔡委員錦隆,針對教育部預計從今年9月1號起延展「大專畢業生到企業實習方案」,為降低失業率,協助大專畢業生提早進入職場,透過企業媒合保持新鮮人的職場競爭力表示肯定,然而,該方案始終無法提高企業雇用意願,甚至影響我國整體薪資水平下降,實有違初衷,有重新檢討之必要。本席建請教育部邀集勞委會、青輔會等相關單位,重新檢討「大專畢業生到企業實習方案」,並擬定具體之配套措施,俾落實輔導大專畢業生職涯發展,保持合理薪資,提升青年未來競爭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1. 根據行政院勞委會人力資源調查統計結果指出,目
前國家整體就業情況,99年3月就業人數為1,038萬4千人,較上月增加1萬1千人;失業人數為62萬4千人,較上月減少1萬人,其中因工作場所業務緊縮或歇業而失業者減少1萬4千人,已連續9個月減少;失業率為5.67%,較上月下降0.09個百分點,較上(98)年同月亦降0.14個百分點。同時,就勞委會分析主計處資料指出,我國主要長期失業者為20-34歲年輕人占最大宗,為總失業人口的49.5%,學歷在大專院校以上者更在4成之多。綜上兩數據得知,目前勞委會與教育部專案對於降低國家失業率,提升大專生就業情況,政策確實收其成效。
2. 教育部並委託台灣師範大學針對7120家實習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