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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議員強烈要求台中市政府辦理全市國中小學學生免費營養午餐。並說高雄市辦得到,為何台中市辦不到。為此,立法委員蔡錦隆指出:在他的強力督促下,行政院前院長劉兆玄及現在吳院長均同意實施全國國中小學學生免費營養午餐,教育部並具體規劃自99年9月1日起實施,但監察院於99年2月及99年5月兩次以「未行排富條款」為由提出糾正,導致教育部臨時喊停,如果不是監察院的「不當」糾正,全國國中小學學生免費營養午餐的美好政案,就如期實施了。


蔡錦隆委員並強調,他會繼續推動全國國中小學學生免費營養午餐,但如果台中市能提早辦理,當然樂觀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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