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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讓災區役男可以及早退役投入重建工作,立法委員蔡錦隆二十日要求國防部與內政部比照九二一規定,讓服役中的受災子弟可以停役或提前退伍,屆役齡的役男,也得留在家中幫助災後家園重建工作。這項要求已經獲得相關部會積極回應。目前已有48人提出退伍申請、130人遷回戶籍地服務,蔡錦隆盼這項措施能發揮協助災民重建的功能。 


    由於這次莫拉克颱風災情嚴重,重建工作刻不容緩,急需人力投入。經蔡錦隆呼籲,內政部於二十一日發文公佈
「莫拉克風災受災戶替代役役男辦理提前退役」辦法(內授役甄字第0980830504號),凡家況符合常備兵申請提前退伍條件,也就是「原負擔家庭生計主要負責之家屬死亡,現須由役男負單家庭生計主要責任者」或「家屬賴以居住或生產之房屋、土地,因不可抗力之災害,致全部毀損,非本人無法使家屬維持內政部頒布之年度當地最低生活費用支出」的替代役男,可以提前退役。  


    此外國防部也針對「八八水災」受災戶義務役與志願役官士兵分別提出調整單位或提前退伍的辦法:

1.「八八水災」受災戶在營服義務役官士兵辦理提前退伍暨兵源調整作業實施規定(國人綜合字第0980011291號令)、  

2.八八水災受災戶之志願役官、士、兵調整服務單位做法(國人管理0980011369號令)

讓受災戶官兵於災後能儘速調整至眷籍地或鄰近眷籍地縣市單位服務,或得以提前退伍、兵源調整,以利家園重建。蔡錦隆對內政部與國防部在這麼短的時間就對災民的需求有回應感到欣慰,但他也呼籲內政部與國防部將適用範圍擴及到將屆役齡的役男,讓災區役男可以留在家中協助重建。


    蔡錦隆受邀參加交通部23日舉行的「莫拉克颱風災害後搶修及復建」會議,會中他提出重建條例適用緊急命令以及主管機關應明定為交通部兩點訴求。由於採購法、水保法、水利法、勞基法等規定將延緩重建進度,而事權不一也將妨礙行政效率,為了實現馬英九總統任內完成重建小林村等承諾,蔡錦隆認為這兩點訴求至關重要,他將在立法院努力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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