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一、 97年度台中市政府總決算審定後歲入來源與歲出用途概況歲入341.22億元(自有稅課收入161.79億、其他各項收入49.35億、統籌分配收入37.24億、補助及協助收入95.79億),歲出356.40億元(一般政務支出32.77億、社會福利支出25.80億、社區發展及環境保護支出18.66億、退休撫卹支出35.66億、警政支出44.12億、其他支出5.07億、經濟發展支出81.84億、教育科學文化支出111.13億、債務支出1.31億),短絀15.18億元。


二、97年度台中縣政府總決算審定後歲入來源與歲出用途概況歲入
406.84億元(自有稅課收入100.71億、其他各項收入46.48億、統
籌分配收入72.11億、補助及協助收入46.69億),歲出401.47億
元(一般政務支出33.32億、社會福利支出40.67億、社區發展及
環境保護支出11.65億、退休撫卹支出33.80億、警政支出41.14
億、其他支出6.98億、經濟發展支出60.07億、教育科學文化支出
165.50億、債務支出8.30億),賸餘5.36億元。


三、行政院院會已核定通過「行政區劃法」草案及「財政收支劃分法」
修正草案,並將法案轉送立法院審議,立法院第四會期(本會期)
倘若立法院順利通過,對台灣的國土規劃改造及地方實質財源增加
將大有助益。
本次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有多項結構性調整:
1.在稅課收入方面:
已劃一直轄市及縣(市)分配基礎不一致部分,如遺產及贈與稅、
土地增值稅修正採相同之基礎。
2.在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制度方面:
除大幅擴大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外,將以公式入法取代比例入
法,採取劃一公式分配,並落實「只增不減」原則,公式除主要考量
財政能力,也就是按各地方政府基準財政收支差短情形分配外,另亦
適度兼顧財政努力。
3.在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鄉(鎮、市)部分:
未來將改由縣訂定分配公式,並維持由中央按月撥付等配套規範。
4.在中央統籌分配稅款透明化之分配機制方面:
建構一透明化、制度化分配機制,未來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相關設
算資料採計之標準、計算方式,將定期召開諮詢會議,邀請學者專家、
中央相關機關及地方政府共同參與決定。地方財政調節款方面亦將按
季公布收支明細及結存情形。
5.在中央對地方補助制度方面:
主計處亦有完整之配套規劃,使得地方補助收入受到法律層次的明
確保障。
本次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已劃一直轄市及縣(市)在稅課收入及一般性補助款之分配基礎,且在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制度方面,以公式入法取代比例入法。因此,本次修正應能有效因應縣(市)爭取升格直轄市對財政調整制度所造成之影響;同時亦能落實地方實質財源增加,並確保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財源只增不減,對於改善地方財政,落實均衡區域發展,應有相當之助益。


(現行財政收支劃分法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對地方政府分配結構簡圖)


四、台中作為台灣的中心樞紐,結合了雙港(台中清泉崗國際機場及台中港自由貿易港區)、台鐵山海線、中山高與北二高等交通樞紐,地理環境優越,在政治、經濟、文化發展已達一定規模,都市機能發達,無論在就學、就業、消費、醫療等等,均聚集來自中部其他縣市的流動人口,實為中部都會區域首善之都,高鐵通車後,則將台灣各地的優勢串連起來,在台中蓄勢待發。台中擁有先天發展的利基,單純思考台中市的建設,將忽略台中縣作為腹地的可貴。如果從縣市合併來思考大台中的建設,將可讓台中縣市升格成為貫穿中部區域發展的火車頭,有效整合地方資源,提高台灣的競爭力。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蔡錦隆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