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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

案由:本院蔡委員錦隆,鑑於7月「網壇猛將盧彥勳為國爭光」賽事,引發國內台灣運動員栽培環境與照顧不足之廣泛討論。爰此,本席建請行政院責成教育部及體委會研議改善方案,加強協助台灣選手參與國際賽事,並推動運動教練職涯發展,明確輔導運動員成為傑出教練,以體恤運動員辛勞,達台灣運動發展之永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1.自溫布頓網賽盧彥勳為國爭光,鏖戰五盤276分鐘,戰勝世界球王羅迪克(A.Roddick)晉級八強,創下台灣網壇最佳紀錄,也是15年來首位闖進溫網男單8強的亞洲球員,而一戰成名天下知也引發社會大眾對國內運動員培養與照顧問題的廣泛討論。

2.據報導(99/06/30中國時報)指出,2008年盧彥勳參加北京奧運,當時是沒有教練與防護員陪同,反觀對戰過的日本選手錦織圭有兩位教練、一位防護員,而英國選手莫瑞甚至有三位教練及一位防護員隨行指導與照護。由於政府對於運動員培訓與出國照護之經費是有總量管制,儘管體委會在北京奧運前即執行為期四年的「黃金計畫」,但台灣對運動員之重視,普遍而言仍有加強空間。

3.此外,運動員生涯延續問題才是台灣體育界最令人憂心之處。針對運動員黃金年齡過後,如何將珍貴的訓練與參賽經驗傳承後進,亦是有關單位需要重新思考的部分,輔導與協助優秀運動員成為傑出教練,並協助改善運動教練之社經水準,才是推廣台灣體育之正道,方能補足經費有限理想無限的困境,實質受惠於後進的運動員。

4.基於提升台灣體育發展之理念,本席建請行政院責成教育部及體委會研議改善方案,加強協助台灣選手參與國際賽事,並推動運動教練職涯發展,明確輔導運動員成為傑出教練,以體恤運動員辛勞,達台灣運動發展之永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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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錦隆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