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蔡錦隆針對政府處理酒駕肇事問題,一直未將問題重心提出根本解決之道,也未重視酒駕肇事受害者及其家屬的事後賠償、生活等問題,爰於07/08日上午十時於立法紅樓101召開「酒醉駕車肇事賠償基金設置」公聽會,召集政府相關部門、民間團體、受害者及其家屬一同探討酒駕基金設置的修法方向。檢視我國近年酒駕肇事死亡人數自93年454人,94年547人死亡,95年更上升至727人,有每年俱增的趨勢,可見政府雖祭出重罰,但仍有許多民眾甘冒被酒測的風險來酒醉駕車。
蔡錦隆說,近日交通部打算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酒駕罰鍰上限從六萬元提高到九萬元,並增訂酒駕逃逸者罰則最重終身吊照。現今行政單位對酒駕肇事的管理,往往藉由提高罰則及罰鍰,來嚇阻民眾避免違法,卻從未考量受害者及其家屬之醫療及生活照顧。
蔡錦隆指出,酒駕肇事常造成受害者生命及財產極大的損害,但受害者訴諸法律向肇事者求償時,常因訴訟時間過長、肇事者給付能力不足,或刻意置之不理等事由,導致受害者或其家屬生活頓失依靠而陷入困境。
蔡錦隆表示,每年酒駕罰鍰收取金額至少三十億以上,政府卻從未考慮將酒醉駕車罰鍰提撥部份比例,使用在受害者的醫療及其家屬之生活照顧。為考量受害者及其家屬需求,特擬具「酒醉駕車肇事賠償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將罰鍰總額提撥20%成立基金,依受害者傷亡情形,酌發賠償金,原則上要求管理辦法中應明定於事故發生後,一定期間內(如:三日內) 政府立即動用本基金,依傷勢及損害情形提撥一定比例之金額,儘速將款項撥予受害者及其家屬。另外,政府應主動提供受害者司法協助,向酒駕肇事者進行索賠。
蔡錦隆認為,「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是政府近年來不斷宣傳及民眾琅琅上口的口號,但口號也僅淪為口號,從未深植民心。視近年來每年酒駕被取締的案件與日俱增,因酒駕肇事的死亡人數不斷增加,政府應思考積極改進之道。考量酒駕肇事而受害的民眾和家屬應當受到應有的照顧,特擬具本條例成立「酒醉駕車肇事賠償基金」,期望未來酒駕肇事能不再發生,並對於酒駕肇事的無辜民眾或家屬給予一定金額的賠償,避免其生活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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