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蔡錦隆針對政府處理酒駕肇事問題,一直未將問題重心提出解決的根本之道,也未重視酒駕肇事受害者及其家屬的事後賠償、生活等問題,爰提出「酒醉駕車肇事賠償基金設置」。檢視我國近年酒駕肇事死亡人數自93年454人,94年547人死亡,95年更上升至727人,有每年俱增的趨勢,可見政府雖祭出重罰,但仍有許多民眾甘冒被酒測的風險來酒醉駕車。
    蔡錦隆說,近日交通部打算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酒駕罰鍰上限從六萬元提高到九萬元,並增訂酒駕逃逸者罰則最重終身吊照現今行政單位對酒駕肇事的管理,往往藉由提高罰則及罰鍰,來嚇阻民眾避免違法,卻從未考量受害者及其家屬之醫療及生活照顧 
    蔡錦隆指出,酒駕肇事常造成受害者生命及財產極大的損害,但受害者訴諸法律向肇事者求償時,常因訴訟時間過長、肇事者給付能力不足,或刻意置之不理等事由,導致受害者或其家屬生活頓失依靠而陷入困境。 
    蔡錦隆表示,每年酒駕罰鍰收取金額至少三十億以上,政府卻從未考慮將酒醉駕車罰鍰提撥部份比例,使用在受害者的醫療及其家屬之生活照顧。為考量受害者及其家屬需求,特擬具「酒醉駕車肇事賠償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將罰鍰總額提撥20%成立基金,依受害者傷亡情形,酌發賠償金,原則上要求管理辦法中應明定於事故發生後,一定期間內(如:三日內) 政府立即動用本基金,依傷勢及損害情形提撥一定比例之金額,儘速將款項撥予受害者及其家屬。另外,政府應主動提供受害者司法協助,向酒駕肇事者進行索賠。 
    蔡錦隆認為,「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是政府近年來不斷宣傳及民眾琅琅上口的口號,但口號也僅淪為口號,從未深植民心。視近年來每年酒駕被取締的案件與日俱增,因酒駕肇事的死亡人數不斷增加,政府應思考積極改進之道。考量酒駕肇事而受害的民眾和家屬應當受到應有的照顧,特擬具本條例成立「酒醉駕車肇事賠償基金」,期望未來酒駕肇事能不再發生,並對於酒駕肇事的無辜民眾或家屬給予一定金額的賠償,避免其生活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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