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

案由:本院蔡委員錦隆,針對「消防衣不防火,標檢局涉放水」乙事予以最嚴厲譴責,甚至包括核電人員防護衣、消防人員防火服都造假過關,無視打火兄弟安危,拿核電廠人員生命安全開玩笑。爰此,本席建請法務部調查局針對國內消防衣設備進行專案總檢,查驗設備符合高標準安全規格程序是否再有不法弊案,以嚴密保護打火英雄與核電廠人員生命安全,此亦為國家應盡之照顧與監督責任,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1.針對「消防衣不防火,標檢局涉放水」乙事予以最嚴厲譴責,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爆發集體收賄後偽造檢驗報告,讓採購廠商不實文件予以驗收通過,甚至包括核電人員防護衣、消防人員防火服都造假過關,無視打火兄弟安危,拿核電廠人員生命安全開玩笑,可謂罪大惡極。

2.具今(99)年7月7日台北縣調查站表示,98、99年度廠商得標的「台北縣消防局防火衣」、「中油防靜電衣」、「核二廠輕便防護衣」、「台電桃園營業處防焰工作服」、「台東消防局義消服裝」等40多件採購案皆有弊端,收賄官員針對檢驗防水導電、防火、透氣、抗焰、抗靜電等項目予以放水,此案更甚,乃不肖業檢測員主動向業者索賄,再將內部檢測不合格記錄改為合格,標檢局更有人充當白手套。

3.此外,今年5月6日亦有報導爆料,台中縣消防局新發140套消防衣被標註不適合進入火場,亦讓消防單位無所適從。原本消防衣應符合歐盟EN-469規格,又廠商提供資料顯示該批消防設備消防帽可承受攝氏500度火焰噴燒15秒,消防衣褲能在180度高溫烘烤5分鐘,然而,廠商說明書卻註明「不適用火場進入或其他同等級災害」以及「廠商不對消防服使用作任何擔保」,以致消防員使用該批設備提心吊膽,此無疑嚴重打擊救火兄弟的工作信心。

4.國家應保障無名英雄的無價生命,本席建請法務部調查局針對國內消防衣設備進行專案總檢,查驗設備符合高標準安全規格程序是否再有不法弊案,以嚴密保護打火英雄與核電廠人員生命安全,此亦為國家應盡之照顧與監督責任。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蔡錦隆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