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

案由:本院蔡委員錦隆,針對國內網路通訊發達,交友網站、婚友聯誼社等公司雨後春筍般不斷成立,「婚姻媒合業」行業應然興起,卻成詐騙集團及色情交易的斂財溫床,如過去上花轎婚友社雇用槍手誘騙男性繳交鉅額會費之行為,仍時有所聞。爰此,本席建請公平會嚴格管理登記營利事業有案之婚友聯誼社,是否透過不法手段如鉅額款項之終身會員制以坑騙大眾,並徹查目前違法經營並運用聯誼營利之組織,以保護年輕宅男之人身財產安全,端正社會風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1.針對國內網路通訊發達,交友網站、婚友聯誼社等公司雨後春筍般不斷成立,「婚姻媒合業」行業應然興起,卻成詐騙集團及色情交易的斂財溫床,如過去上花轎婚友社雇用槍手誘騙男性繳交鉅額會費之行為,仍時有所聞。

2.不肖婚友社業者進行詐騙手法,通常透過雇用槍手女員工假扮單身女性進行相親餐會、邀約出遊等活動,哄騙單身男性加入終身制計費,謊稱聯誼社可以媒合單身男女到結婚為止,並要求付上一萬元到十萬元不等之費用,而區域多集中在台北、台中都會區以及新竹科學園區。

3.此行為已明顯違反「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詐欺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罰金。同時,若刊登平面、媒體或網路刊登廣告者,則有違反「公平法」第二十一條規範之產品與服務其內容與品質涉嫌廣告不實之規定。

4.為保障幸福產業之永續健全,本席建請公平會嚴格管理登記營利事業有案之婚友聯誼社,是否透過不法手段如鉅額款項之終身會員制以坑騙大眾,並徹查目前違法經營並運用聯誼營利之組織,以保護年輕宅男之人身財產安全,端正社會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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