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議案關係文
中華民國99年6月2日印發

案由:

本院蔡委員錦隆,鑒於年底臺中縣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後,屆時警政業務作業將更加沉重,警力將增加至少2000餘人,支出費用也相對增加,但依目前的預算編制,將無法因應實際之需求。由於直轄市的服務需求更為廣泛,警察人員乃第一線執法人員,肩負著提升市容觀瞻與維持社會治安之重責。爰此,本席建請行政院協商年底合併升格之縣市政府,參照現行北、高兩直轄市警察預算,將員警交通、制服洗滌費納入經常門預算編列方式辦理,妥善運用經費,維護治安狀況與區域發展,俾利警政作業之推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1. 按現行「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六之一條規定,中

央統籌分配稅款應各以「一定比例」分配予直轄市及各縣、市,且授權主管機關以辦法規定分配比例;依「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第七條規定,普通統籌分配稅款總額的百分之四十三分配給直轄市、百分之三十九分配給縣(市)、百分之十二分配給鄉(鎮、市),而目前北、高兩直轄市可獲得中央統籌分配款的百分之四十三。今年底臺中縣市合併升格直轄市後,中央統籌分配款至少增加三百億元,可進行資源整合和增加社會福利,帶動地方建設。

2. 治安是國家競爭力的世界性指標,而提昇國家競

爭力是政府首要施政目標,警察人員更是站在第一線的執法者,肩負著提升市容觀瞻與維持社會治安之重責,不論是戶口查察、道路交通管理、災害之預防及搶救、預防犯罪及協助犯罪之偵查等,皆是依照中央法令執行之事項。根據內政部警政署初估,若以現有臺中縣市的人口數計算,年底合併升格後,治安業務將更加沉重,屆時警力將增加至少兩千餘人。

3. 員警執行勤務各地往來頻繁,交通負擔相對增加,

尤其年底縣市升格為直轄市後,警政業務勢必更為沉重繁複,從早到晚日曬雨淋,制服更容易髒污破損,目前的預算編制,將無法因應實際之需求。然而,警察制服是公權力之象徵,捍衛著國家的形象與正義,身為人民的褓姆,制服整齊乾淨更是首要條件。參照北、高兩直轄市警察局預算,皆有編列員警上下班交通費;台北市另有編列員警制服洗滌費,而高雄市則是交通大隊及捷運警察隊有編列。

4. 基於警政業務繁重之需要,支出費用也相對增加,

尤其臺中縣市年底升格準直轄市,屆時警力將增加至少兩千餘人。本席爰建請行政院協商年底合併升格之縣市政府,參照現行北、高兩直轄市警察預算,將員警交通、制服洗滌費納入經常門預算編列方式辦理,妥善運用經費,維護治安狀況與區域發展,俾利警政作業之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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