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籍立委蔡錦隆不滿前立委蔡明憲等人,指稱他不當關說國防部雲豹裝甲車採購案。台北地院日前認定蔡明憲等人確實侵害蔡錦隆名譽,判決連帶賠償新台幣100萬元並登報道歉。


判決書指出,民國96年間,前國防部副部長蔡明憲、前立委何敏豪、謝明源與前漢翔工業公司總經理羅正方等4人召開記者會指稱,蔡錦隆帶領軍火商,介入陸軍雲豹裝甲車採購案,要求原廠商變更設備規格,幫助外商得標。


蔡錦隆認為,他依職權巡視陸軍雲豹裝甲車功能測試時,發現招標規格不當,僅盡民意代表職責,監督採購案是否有弊端,反遭被告刻意抹黑、貶損他的社會評價,憤而控告蔡明憲等人加重誹謗並求償。


刑事部分,蔡明憲等人獲檢方不起訴處分;民事部分,蔡明憲辯稱,他接獲羅正方陳情,合理懷疑蔡錦隆就國防部該專案問政參與,是否介入關說,屬善意針對可受公評之事發表適當言論,未侵權。


法院審理認為,蔡明憲等人未能提出證據,證明原告涉及不當關說,而記者會陳述內容也讓聽聞者產生原告與外商勾結等的印象,確實損害蔡錦隆名譽;審酌雙方身分、學經歷後,判決蔡明憲等4人應連帶賠償100萬元,並登報道歉。全案可上訴。1000907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7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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